审议《珙县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珙县珙泉镇2024年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9-12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2024911珙县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911日,珙县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周旭同志所作的《关于珙县珙泉镇2024年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代表团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珙泉镇人民政府报告的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符合工作实际2024年上一阶段,人民政府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对上争取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支持重点建设,坚持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7.03万元,占86.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万元,占13.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1万元,0.30%

会议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方面全面压减机关经费支出,过好“紧日子”,强化重大项目预算审核与投资决策管理严格管控政府投资项目一方面多渠道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和财力补助;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规矩意识,规范财政职权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升财政干部综合意识;三是盘活闲置资产,提升使用效能。深挖潜力,盘清“家底”,对闲置的、可利用的、使用效率低的国有资产,分类研究处理办法和措施,确保每项资产最大化运行。

    以上审议意见,请珙泉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在接到审议意见后60个工作日内向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应说明研究处理的方案、过程、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