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洛表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2022年11月22日珙县洛表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会议补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补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镇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提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代表联合提名应有代表本人的签名。提名人应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提名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代表联合提名应在提名截止时间前将候选人登记表送达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如果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均应在提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三、大会主席团提名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如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则进行等额选举;如提出了新的候选人,则按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代表团团长主持。
各代表团参加预选的代表应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代表对预选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在符号对应栏内划“√”或“Ο”;可以投反对票,在符号对应栏内划“×”;也可以弃权,在符号对应栏内不做任何符号。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在符号对应栏内划“√”或“Ο”;可以投反对票,在符号对应栏内划“×”;也可以弃权,在符号对应栏内不做任何符号。也可另选他人,在正式候选人的符号对应栏内划“×”,在对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或“Ο”。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票。
六、大会选举采用一种选票,红色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选票。如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则按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排列。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七、大会选举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该职位应选人数的,该职位的选举有效;多于该职位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按作废处理。对某一候选人选举符号填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该张选票对该候选人的选举按作废处理。
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在本次会议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需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多的当选。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员1名,监票员3名;总计票员1名,计票员3名。总监票员、监票员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员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员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员中提名。总监票员、监票员提交大会通过。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后向大会宣布。总计票员、计票员在总监票员、监票员的监督下进行发票、计票等工作。
十、大会选举共设1个票箱,代表在选举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到票箱投票。
十一、计票完毕后,总监票员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由执行主席报告大会主席团后,当场将选举结果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法律决定。
十三、本办法经洛表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