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巡场镇人大主席团关于补选巡场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实施方案
珙县巡场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补选巡场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因行政区划调整,巡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增加4名,重新确定巡场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21名。新增的代表名额在跳墩村进行补选,补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农历十月初八,星期一)。为使此项工作做到依法、有序进行,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
2021年12月,珙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巡场镇选举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划分为51个选区,跳墩村因行政区划调整整体划入巡场镇后现划分为两个选区,分别是第52选区,包括1、2、3、4、6、7社;第53选区,包括5、8、9、10、11、12社。每个选区选举产生2名巡场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时间安排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珙县补选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要求,结合巡场镇实际,本次补选工作从2023年10月15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历时35天。2023年11月20日为选举日;2023年10月30日为选民登记张榜公布日;2023年11月5日为补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名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日;2023年11月12日为补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日。
整个工作分为组织准备、宣传动员和选民(变动情况)登记、提名协商补选镇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0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补选调研,建立补选机构,确定补选选区,制定补选实施方案,培训补选骨干、确定补选代表名额,印制选举资料,召开补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等。
第二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为宣传动员和选民(变动情况)登记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选民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搞好选民(变动情况)登记;10月30日为选民(变动情况)榜公布日。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11月4日为提名协商选举代表阶段。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5日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反复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12日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日。11月20日召开选举会议,组织选民投票,依法补选出镇第八届人大代表4名。
第四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为补选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上报选举结果和公布当选情况阶段。主要任务是审查选举情况,搞好补选工作总结,做好资料归档和填报有关表册,向县报送选举情况和公布当选结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代表补选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珙县巡场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领导组和补选工作指导督查组,以及村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补选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
(一)镇成立补选代表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爱勇
副组长:喻坤 曹艺琳魏宏图
成员:林洪霞 黄原李廷雄余星照秦雨 罗霞黄敏李宗全
补选代表工作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补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为补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负责补选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村成立补选代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代表的补选工作,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并及时研究上报并解决补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补选工作圆满成功。
村补选代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天华
副组长:张仁华
成员:郭刚琴 肖元洪
(三)镇人大主席团成立代表补选工作指导督查组。
组长:曹艺琳
副组长:秦雨
成员:李廷雄 罗霞李宗全余星照
负责补选镇人大代表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实行镇驻片领导驻社区干部负责制,加强对补选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选镇第八届人大代表圆满成功。
四、发扬民主,依法选举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是搞好这次补选镇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在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坚持选民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选民登记、提名酝酿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对于破坏选举的违法事件,要及时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补选镇第八届人大代表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