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2024年4月25日在孝儿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孝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白海清

各位代表:

我受孝儿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孝儿镇2024年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镇党委正确领导和镇人大有效监督下,全镇上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理财思想,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奋力拼搏和通力协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2024年第一季度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一季度各项收支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三月底财政预算收入合计63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7.74万元,占98.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8万元,占1.8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0.66万元,占0.02%。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一季度,支出合计3444.34万元。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明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95万元;教育支出59.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9.25万元;城乡规划支出61.75万元;农林水支出1402.33万元;公路养护建设支出5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4万元。

三、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一季度,镇内财政收入较年初预算变动较大,2024年的年初预算为3627.24万元,原因是追加2023年年底县财政收回的存量资金1733.00万元,2023年年度结转资金279.41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00.00万元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也有较大变动,原因是支出2023年存量资金1700.00万元,提前预发二季度人员经费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非预算支出增长过快,给预算平衡、日常资金调度带来极大的困难。孝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和各方面筹措资金,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4年一季度综合财政收支仍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来确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收入受各种因素影响,不能及时组织到位,势必出现收支矛盾。故在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来合理安排支出,以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好《预算法》,坚持依法办事,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收支预算的严肃性。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惠农政策和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立足镇情,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

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突出各单位和各村(社区)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主体,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准备和入库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精心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确保准备充分、符合政策,切实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三)统筹兼顾,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正确分析和认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全镇一盘棋,同舟共济,共谋发展。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原则和先后顺序,坚持有保有压,用小钱办大事、办实事,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不断拓展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实现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项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设置与审核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申请与安排的必备要件和重要依据。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不断提高村组资金使用效益。

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孝儿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让村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镇党委的顽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仔细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财政预算任务,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幸福孝儿而不懈努力。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等。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6.三保

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7.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8.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9.三保一优

指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