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办法
2025年3月20日珙县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珙泉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表决采用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对大会会议议程(表决案)、会议日程(表决案)、秘书长名单(表决案)、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表决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表决案)、珙泉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案)、珙泉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案)、珙泉镇2024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报告的决议(表决案)、《珙县产城融合引领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表决案)、珙泉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案)和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表决案)及本表决办法(表决案)实行举手表决,对镇人民政府2024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珙泉镇2024年上一阶段财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四个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镇人民政府2025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表决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为通过;未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为未获通过,未获得通过的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表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