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珙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珙泉镇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3年11月15日珙县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11月15日,珙县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黄明亮同志代表珙泉镇人民政府所作的《珙泉镇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报告对全镇乡镇振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2023年,全镇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凝心聚力抓发展、全力以赴促振兴,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镇产业发展硕果累累、生态画卷栩栩绘就、文明新风蔚然成形、基层治理卓有成效、成果巩固有序推进,展现出珙泉镇乡村振兴的新成效、新风貌、新气象。
会议指出,报告中对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目标明确,符合珙泉镇镇情实际、切实可行。同时也提出以下工作建议:1.加大对非脱贫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度,着力改善山区群众居住、出行环境。2.加大对政策兜底户、孤寡老人户、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帮扶力度,以“守底线、强弱项、稳收入、抓发展”为导向,综合施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3.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关注矛盾纠纷调解、文明乡风塑造,融合自治、德治、法制“三治一体”,涵养农村新风尚。
以上审议意见,请珙泉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在接到审议意见后60个工作日内向珙泉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应说明研究处理的方案、过程、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