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亥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珙县洛亥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亥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珙县洛亥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报告的决议(表决案)
2026年3月20日洛亥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洛亥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洛亥镇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洛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