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项原则,强化基层民主制度保障
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深化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体系建设,既是理念要求,又是制度规则,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立村务联席会议、党委委员包片、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支持服务、统筹协调、凝聚力量等方面核心领导作用,确保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镇、村、社三级责任体系,选优配强工作队伍,明确时间表,画好路线图,对标任务书,全力以赴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将践行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作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列入镇党委、镇人大年度目标责任制双项考核内容,严格实行“月通报、季总结、年考评”的硬性考核办法,通过视察、调研、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督促推动落实、稳步提升。四是建立健全评议机制,注重示范带动。按照“硬件与软件并重、规范与特色兼顾、功能与实效同步、考评与复评结合”的原则,成立评议领导小组,从5个方面20个细项,对全镇6个代表联络站开展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补助,以“示范创建”促“全域提升”,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各代表联络站之间“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