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方案
按照镇人大主席团2024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拟于2024年4月下旬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森林防火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督促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增添措施,切实抓好镇域内森林防火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对象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村、社区(名单附后)
三、检查的内容
(一)2024年以来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执行《条例》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二)镇农服中心在森林防火工作当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存在苦难;
(三)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包括:
1.关于森林防火的工作情况汇报;
2.对森林防火工作具体的安排部署;
3下一步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建议。
四、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2024年4月25日前,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就《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送书面自查报告10份。联系人:李思琎,联系电话:15181160979。
(二)2024年4月26日,执法检查组以查看点位和资料、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汇总相关情况。
(三)2024年5月25日,执法检查组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并提交镇人大主席团审定后印发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五、检查的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森林防火条例》检查组,由人大主席团具体负责实施检查工作,检查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爱勇
副组长:曹艺琳
成 员:杨兴智 李宗全 周 洁 李宗刚 杨开秀 杨祖松
镇人大主席团邀请部份县、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六、接受检查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
镇有关部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
有关村:德田村
七、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检查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执法检查。
(二)请镇政府分管领导、接受检查的有关部门、村主要领导陪同检查组开展检查。
(三)请镇党政办作好车辆安排。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